行程天数:8天
成团地点:山东
目的地:新疆
往返交通:飞机
1、大交通:出发地--乌鲁木齐往返经济舱机票(含机场建设费)。
2、住宿:当地酒店标准双人间,因酒店双人房原则上只能住二人且无三人间或是加床服务,故如产生单男单女时,需提前预付单房差,如同意可以和其他游客进行拼住,则回程后根据实际拼房间数,进行退费,敬请知晓与谅解。
3、用餐:全程7早8正,正餐餐标50元/人/餐,十人一桌、八菜一汤,不足十人则按比例减少菜品数量和分量,团队用餐费用不退;旅程沿线受地域限制餐饮质量有限且个别餐为路餐特色抓饭或拌面,请游客提前做好
4、用车:当地空调旅游车,车型根据此团游客人数而定,保证每人一个正座车位。
5、门票:含行程所列景点门票,此行程门票为打包价格,任何优惠证件不在另行退费,自愿放弃或者因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前往的景区及赠送景点一律等同于自动取消不退费。
6、导游:当地持国导证导游服务(10人以下含10人仅安排司机简单服务,无讲解)。
7、儿童:2-11周岁儿童报价含往返大交通、当地车费、半价餐费,不含门票、不含床费、早餐费用现付,如超高产生门票及其他费用由家长现付;16周岁以下小孩请携带户口本本人页原件
8、保险:含旅行社责任险。
费用不包含
1、单房差
2、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及航空意外险(强烈建议旅游者自行购买)
3、行程中所列的不含的餐费
4、个人消费:如酒店内洗衣、电话、行李搬运费、火车上用餐,行程中需要自行用餐、购物等等
5、景区娱乐项目及非必须乘坐的区间交通
6、费用包含中所不含的其他费用
行前解约说明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 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 2 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20%;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2 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60%;
行程开始前 1 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8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90%。